9月13日消息,安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日前印發《安陽市支持文創企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進一步推動文創產業健康快速發展。
其中提到,對于在支持政策發布后,新設立的文創企業,年經營額在200萬至300萬元(不含)規模的,經所在縣(市、區)政府認定,由所在縣(市、區)政府當年給予一次性獎勵資金3萬元。
年經營額在300萬至400萬元(不含)規模的,經所在縣(市、區)政府認定,由所在縣(市、區)政府當年給予一次性獎勵資金5萬元。
年經營額在400萬至500萬元(不含)規模的,經所在縣(市、區)政府認定,由所在縣(市、區)政府當年給予一次性獎勵資金10萬元。
此外,鼓勵文創企業升規納統。對新納入規模以上企業統計范圍、正常生產經營,并履行填報義務的,經所在縣(市、區)政府認定,由所在縣(市、區)政府當年給予一次性獎勵資金20萬元。
支持小微文創企業發展,切實落實國家減稅降費優惠政策。小微文創企業被評為國家、省級文創示范基地的,由所在縣(市、區)政府當年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資金。
國內、省內規模以上文創企業,在安陽市注冊設立區域總部、研發中心、分支機構或知名文創設計大師工作室,并繳納稅收的,經所在縣(市、區)政府認定,前3年按其對地方年貢獻的100%由所在縣(市、區)政府予以獎勵,后2年按其對地方年貢獻的50%由所在縣(市、區)政府予以獎勵。
文創企業參加國際、國內文化創意設計比賽,獲得國際級、國家級、省部級獎項的,經所在縣(市、區)政府認定,由所在縣(市、區)政府當年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資金。
文創企業承辦國家級文創大賽、會議論壇及展覽等活動需租用國有資源的,由所在縣(市、區)政府在場館租賃、食宿等方面給予優惠,最高不超過30萬元
安陽市支持文創企業發展若干政策措施
為進一步推動我市文創產業健康快速發展,根據《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實施文旅文創融合戰略推動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共安陽市委
安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建設文化旅游強市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對象
在安陽市范圍內辦理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從事文化創意產品設計、開發與生產的法人企業(以下簡稱文創企業)。
二、政策措施
(一)支持文創市場主體發展壯大。
1.對本政策措施發布后新設立的文創企業,年經營額在200萬至300萬元(不含)規模的,經所在縣(市、區)政府認定,由所在縣(市、區)政府當年給予一次性獎勵資金3萬元;年經營額在300萬至400萬元(不含)規模的,經所在縣(市、區)政府認定,由所在縣(市、區)政府當年給予一次性獎勵資金5萬元;年經營額在400萬至500萬元(不含)規模的,經所在縣(市、區)政府認定,由所在縣(市、區)政府當年給予一次性獎勵資金10萬元。
2.鼓勵文創企業升規納統。對新納入規模以上企業統計范圍、正常生產經營,并履行填報義務的,經所在縣(市、區)政府認定,由所在縣(市、區)政府當年給予一次性獎勵資金20萬元。
3.支持小微文創企業發展,切實落實國家減稅降費優惠政策。小微文創企業被評為國家、省級文創示范基地的,由所在縣(市、區)政府當年分別給予5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資金。
(二)支持域外文創企業落地創業。
4.國內、省內規模以上文創企業,在安陽市注冊設立區域總部、研發中心、分支機構或知名文創設計大師工作室,并繳納稅收的,經所在縣(市、區)政府認定,前3年按其對地方年貢獻的100%由所在縣(市、區)政府予以獎勵,后2年按其對地方年貢獻的50%由所在縣(市、區)政府予以獎勵。
(三)推動安陽文創品牌打造提升。
5.堅持創新驅動,保護知識產權。大力推動資源創新、企業創新、市場創新和政策創新,積極支持文創企業申請專利,在文創產品設計、生產、包裝、銷售等環節,加大對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切實維護文創企業合法權益。
6.文創企業參加國際、國內文化創意設計比賽,獲得國際級、國家級、省部級獎項的,經所在縣(市、區)政府認定,由所在縣(市、區)政府當年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資金。
7.各級各部門要統籌利用門戶網站、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加大對文創企業和文創產品的宣傳力度,進一步提升安陽文創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8.文創企業承辦國家級文創大賽、會議論壇及展覽等活動需租用國有資源的,由所在縣(市、區)政府在場館租賃、食宿等方面給予優惠,最高不超過30萬元;文創企業承辦省級文創大賽、會議論壇及展覽等活動需租用國有資源的,由所在縣(市、區)政府在場館租賃、食宿等方面給予優惠,最高不超過10萬元;文創企業參加國家、省大型展會、交流推介等活動的,由市文廣體旅局統一組織協調,提供幫助和便利。
(四)支持文創企業引進集聚人才。
9.文創企業引進文創專業人才,符合“洹泉涌流”人才集聚相關規定的,可享受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購房補貼和生活補助等相關政策。
三、有關要求
(一)符合條件的文創企業,向所在縣(市、區)政府提出申請,由所在縣(市、區)政府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后,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序兌現。
(二)一次性獎勵資金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執行,每一條款中獎勵政策當年只享受一次。獎勵資金用于企業科研創新、擴大投資和市場開拓等支出。
(三)各縣(市、區)政府要對照本政策措施,細化相關工作流程,推動政策措施落實。
(四)本政策措施由市文廣體旅局負責解釋。
主辦:市文廣體旅局
文章來源:大河財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