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會展業的發展,會展經濟持續繁榮,隨之產生了許多相關的問題。其中之一就是知識產權問題。會展知識產權包括展會本身的知識產權和展品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具體劃分
關于主辦方的知識產權保護可分為:
商標權:展會LOGO
著作權:布局設計圖、宣傳廣告、會刊
關于參展商的知識產權保護:
商標權:展商公司LOGO、展商品牌LOGO
著作權:展位設計圖、宣傳廣告、產品目錄(照片、圖片、圖表、說明書)
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發明專利
關于對設計的保護
對于展臺搭建的設計方案和圖紙被抄襲的問題,需要進行具體分析。從法理上說,設計方案、設計圖紙也應當是具有著作權性質的保護對象,因此可以比照《著作權法》進行規范。關于對專利的保護,在展覽會上如果發生參展商的展品侵犯他人專利等知識產權的糾紛,從本質上說這仍屬于產品本身侵權的問題,而展覽會只不過成為一個侵權行為被利用的平臺而已。
作為展覽會的組織者,對于參展商展品的侵權問題,應該積極協助有關部門按照法律、法規進行處理。關于對會展品牌的保護,比較可行的是在涉及會展項目品牌的使用、合作、交易等相關環節上通過具體的協議、合同對當事雙方的行為加以規定和管理,然后再按照《民法典》對協會、合同進行約束。
國內展會期間遭遇知識產權糾紛的處理方法
配合調查
當參展企業遇到涉嫌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指控時,應該保持冷靜,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工作,爭取及早解決問題。根據規定,有關部門收集證據應當制作筆錄,由承辦人員、被調查取證的當事人簽名蓋章。被調查取證的當事人拒絕簽名蓋章的,應當在筆錄上注明原因。此時,參展企業的當事人在簽名前,應該仔細閱讀筆錄,只有在與事實符合時才能簽名,當筆錄與現場調查事實不符時,應該向辦案人員反映。在有關部門作出決定前,參展企業應該及時地提交答辯書,以便有關部門及時、準確的認定事實、適用法律。
合理抗辯
被調查的參展企業應特別注意向有關部門了解,知識產權權利人是否已經按照以下規定提交材料:
(一)合法有效的知識產權權屬證明:涉及專利的,應當提交專利證書、專利公告文本、專利權人的身份證明、專利法律狀態證明;涉及商標的,應當提交商標注冊證明文件,并由投訴人簽章確認商標權利人身份證明;涉及著作權的,應當提交著作權權利證明、著作權人身份證明;
(二)涉嫌侵權當事人的基本信息;
(三)涉嫌侵權的理由和證據;
(四)委托代理人投訴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
如果知識產權權利人沒有提交以上材料,則被調查參展企業應該向有關部門說明,根據規定,在缺少以上資料時候有關部門不應接受知識產權權利人的調查要求。
對參展企業的建議
1.企業在參加國內外展會前應充分分析產品是否可能會與他人知識產權沖突;
2.如果遇到知識產權問題或者糾紛,應盡快征求知識產權專業人士的意見,積極、正面處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3.如果知識產權權利人提交虛假投訴材料或其他因投訴不實給被參展企業帶來損失的,應該在適當時間追究知識產權權利人的責任,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并且可以遏止知識產權權利人的權利濫用。
聲明:文章內容來源于網絡,僅供參考,若涉及版權問題,請聯系刪除。